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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药物咨询业务

作者:时间:2009-02-11点击数:

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地点:门诊部二楼药物咨询室

咨询内容:

我院常用药物的药效学、药动学、适应症、不良反应、禁忌症、特殊用法、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稳定性等药学知识:熟知《药品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药事法律法规。

咨询人员要求:

(一)药物咨询人员应是临床药师、执业药师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药学人员,才能承担门诊药物咨询任务。

(二)药物咨询人员在接受咨询时,须认真倾听、热情周到,准确解答、做好记录。

(三)药物咨询人员应根据咨询问题的紧急程度决定先答复哪些咨询者,后答复哪些咨询者,但答复的内容一定要专业、准确。

(四)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国内外相关资料后或请教上级药师或医师后重新约定咨询时间,予以解决。

(五)药物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咨询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七)咨询记录不可外借、复印,由药物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主办: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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