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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2-26点击数:

药学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

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实验中心:

本学期开学伊始,为保证新学期学校教学秩序稳定有序,确保学院教学顺利开展、各项教学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学院定于2月25日-3月8日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系实验中心遵照执行。

一、检查方式

本学期初教学检查采取系部、实验中心自查和教学办人员走访调研方式。

三、检查内容

1.各系、实验中心自查:

⑴教学准备情况:①各门课程教学任务落实(本、专科理论教学安排表)及教学进度计划装订完成情况;②教师教案(A4)、讲稿、多媒体课件、教材、实验指导书准备情况;③任课教师授课情况,有无迟到、提前下课、无故缺课、随意调停课等;④实验室管理情况及实验标本等是否能确保正常授课。

⑵上学期教学档案的归档:试卷等各类教学材料的归档。

⑶学风情况:上课出勤率、课堂纪律及课后自学情况。

2.教学办走访调研及检查:教学办将进行走访调研,了解存在的问题,并组织相关专家对教学部门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13年2月25日至3月8日。

1.部门自查时间:2月25日-2月28日;

2.教学办走访、检查时间:3月4日-3月6日;

五、检查工作要求

1.期初教学检查是我院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常规工作,是实施教学管理及教学监控的重要步骤,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促进教学规范、保证教学和管理质量的有效措施。各系、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在师生中广泛宣传和动员,做好检查工作。

2.在新的学期里,各系、实验中心应积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教学活动正常开展,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3.各系、实验中心须填写《宁夏医科大学药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各部门自查情况一览表》(见附表)并于2013年3月3日前提交至教学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inshaoju2004@163.com。

宁夏医科大学药学院教学办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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