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始建于1935年,历经八十余载风雨兼程,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考试、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宁夏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雄厚、医疗设备最先进、专家队伍荟萃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为西北重要的医疗中心,现开放床位3684张。医院强化内涵管理,大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促进医教研协同发展,是中国医师协会“外科基本技能培训基地”、“卫生部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和“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近5年,医院立项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163项,资助经费10277万元。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25项,资助经费4709万元,发表SCI文章600篇。投入继续教育经费2086万余元,主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73项。医院是西北地区最早开展临床药师工作的单位之一,2007年被原卫生部确定为首批开展临床药师制试点医院,2010年荣获原卫生部“临床药学优秀团队奖”称号。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卫生部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方案》精神,依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把建立临床药师制,开展临床药学服务作为医院药学的重点工作来抓,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临床药师工作体系。即分别在消化内科、内分泌科、心血管内科、骨科、呼吸内科、ICU科、神经内科、心脏外科、中医科、儿科、肿瘤内科、胃肠外科、肾脏内科、急诊科和抗感染专业(骨科、呼吸科、ICU科)15个特色专业18栋病房配备了专职临床药师,参与疾病诊断治疗和用药方案制订、评价,促进了医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的开展。
我院于2010年被批准为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丰富的教学资源和优越的教学环境为临床药师培训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平台,现已培训毕业学员55余名,在培学员10人,进修学员50余人。现开始面向全国招收2018年秋季临床药师培训学员。有关招生事项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为期一年的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使受训学员了解所选专业常见疾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药物治疗;对相关实验室检验和器械检查的报告具有初步阅读和分析能力;具有本专业常见疾病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和评价的能力,能够预防、发现、解决潜在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并能陈述理由和记录;熟练掌握专科常用药品,具有审核医嘱、药物选择、临床应用、判断药物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能力;具有与患者、医师及护师交流沟通的能力;具备在今后可持续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方法
(一)培养时间:通科专业全脱产培训半年;专科全脱产培训一年。通科专业半年实际工作(学习)日不少于24周;专科全年不少于49周,临床实践时间通科专业不得少于80个工作日;专科160 个工作日,理论学习时间通科专业不得少于 100学时;专科不得少于 190学时。
(二)培训方式:
由一名主管以上临床药师和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临床医师组成培训小组,每个培训小组带2-3名学员参与临床用药实践。学员在临床药师和临床医师指导下,以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实践为主,适当课程教育为辅,紧密结合临床工作实际,培养临床药物应用型人才,提升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能力。专业教学内容将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扩大学员的知识面,教学中最新引进PBL教学、文献阅读、病例分析等方法。
理论培训包括:(1)集中授课或专题讲座,由基地临床专业科室高年资教授或主任医师集中授课;(2)由学员与带教老师共同讨论,相互交流学习经验;(3)由带教老师传授临床用药经验。
实践技能培训包括:(1)在临床带教药师和带教药师的指导下,参加临床医疗查房、药学查房、疑难危重病例讨论;(2)学习根据患者体征特点制定药物治疗方案的思路,(3)学习与带教老师共同讨论合理用药问题的工作模式。(4)学习药学监护、患者用药教育、处方点评、医嘱审核,抗菌药物分析及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收集、分析;(5)医院药事质控检查知识;(6)临床会诊;(7)药学监护论文撰写;(8)药历书写;(9)文献阅读报告与典型病例讨论开展等。
三、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培训
(二)临床知识与技能培训
(三)药物知识与临床用药实践技能培训
(四)沟通与交流技能培训
(五)专业理论知识培训
(六)完成培训项目的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四、招收的学员条件
(一)高等医药院校5年制临床药学专业毕业,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临床药学工作 1 年以上;或药学专业(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全日制本科(通科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大专)及以上毕业,具有药师职称级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以上,且具有药师职称以上资格(含药师职称),好学上进、表现优秀。
(二)自愿从事临床药师工作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实践的,年龄在40岁(通科专业可放宽到4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长期学习。
(三)心理素质好,与患者、医师、护师沟通交流能力较强,志愿献身于临床药学事业,积极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
(四)学员结业后,选送医院应保证其从事专职临床药师和参与临床用药工作。
五、招生专业和人数
抗感染药物(3人)、消化内科(3人)、通科专业(3人)
ICU专业(3人)、小儿用药(3人)、内分泌(3人)、心血管(3人)
六、培训费用
1、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2、培训费:通科3000元/半年;专科6000元/年
七、结业
本期培训时间: 通科专业: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3月30日;专科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按国家卫计委培训与考核要求,完成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将由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联合授予《临床药师培训结业证书》。
八、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10日——2018年8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登录临床药师论坛网(http://www.clinphar.cn/forum-17-1.html)或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药剂科网站(http:// nyfy.com.cn/deptInfo/index.asp?deptId=4),在宁医大总院药剂科业内动态栏目内下载“2018年临床药师培训招生简章”并填写附件《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招生登记表》,准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单位工作年限证明、单位推荐外出参加培训证明及单位属几级(2级或3级)证明扫描件,Email至我院(通信地址见下)。
(三)审核方式:
1、报名材料审核 2、面试 3、专业知识与基本技能考核
(四)录取方式:
通过各项审核,择优录取的学员,我们会电话或E-mail通知,并在8月15日前将录取通知书发出。接到通知的学员请将上述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格、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及职称证原件报到时备查。
联系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药剂科 张 鹏
电话:0951-6743353,13895182622 E-mail:zhp435656@163.com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804号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药剂科临床药学室,邮编:750004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医务处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药剂科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2018年6月10日